扬州一起邻里纠纷的案件近日在高邮法院审理,两户相邻的邻居因其中一户在装修时私自将入户门外移50厘米,圈了一大截过道到他家,引发纷争。原本应该和睦相处的邻居不得不走上法庭。被告最终被判定必须在十五日内将入户门恢复原状。起初,张某发现邻居李某私自将房屋的进户门外移,并感到十分生气。张某认为,这种行为侵害了建筑物共有部分,并可能对通行安全和消防安全产生影响。张某和李某多次沟通,但李某一直拖延不解决问题。最终,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张某将李某告上法庭。高邮法院在审理中认为,任何可能妨害他人物权的行为都应该被排除或消除。根据此原则,法庭判决李某必须将入户门恢复至原状。这一案件引起了人们对邻里纠纷的关注,也提醒了人们在装修过程中要考虑周到,尊重他人权益,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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