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驳回了消费者张某要求十倍赔偿的诉求。案情显示,虽然张某明知减肥药含有违禁成分,却多次全额购买,并试图通过诉讼获利。法院判决维护了食品、药品安全,并向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
2022年9月,张某主动联系售卖减肥胶囊的王某,并自愿放弃优惠全额购买了1510元的减肥胶囊,还拍照留存了收货、拆货的过程作为证据。然而,2023年2月,张某将胶囊送去某检测服务公司检测,结果显示该胶囊中含有被国家明令禁止的西布曲明成分。张某要求退款并索要十倍赔偿金,但王某拒绝了他的要求,双方最终进入了诉讼程序。
法院认为,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胶囊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并已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分。在本案中,张某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仍然购买,并多次提起产品责任纠纷诉讼,因此法院判定他是"知假买假"的行为,并将要求十倍赔偿看作是为自己牟利的手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驳回了张某的十倍赔偿诉求。
这起案件维护了食品、药品安全,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要谨慎,不能因为个人利益而支持违法行为。同时,该案也引发了对于减肥药品质量把关的关注,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市场上的药品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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