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月25日,最高法特别法庭公开对江青做出宣判,揭露了江青的众多罪行,包括“迫害国家主席刘少奇”和“诬告陷害罪”。复查结果表明,江青等人对刘少奇的指控完全是凭借伪证拼凑而来的,所有指控都不成立。那么,这些伪证是如何制造的呢?
在那段荒唐岁月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陷害和文革推行的极左路线共同作用下,想要炮制大量伪证并非难事。伪证的制作分为直接手段和间接手段。直接手段指的是弄虚作假、逼供信等等,这些手段很好理解。为了使伪证更加逼真,就少不了间接手段。
间接手段是江青等人造假背后的核心。在炮制伪证之前,他们首先进行了周密的策划和谋划。他们精心挑选合适的目标,通过调查搜集相关信息,了解目标的背景和活动轨迹。接下来,他们招募和培养一批忠诚于他们的追随者,这些人有可能是目标的旧识或亲信。
为了制造伪证,他们积极创造和利用机会。他们可能制造假事件,安排目标与所谓的“叛徒”或“犯罪分子”有接触,以引发嫌疑并制造证据。他们也可能诱使忠诚于他们的追随者作伪证,在虚构的场景中假装目击目标的所谓犯罪行为。
为了使伪证更加真实可信,他们不惜之力地制造氛围和创造环境。他们可能安排目标与一些“犯罪组织”有关联,以给目标涂上“罪恶”的色彩。他们也可能通过舆论操作和谣言传播,打造出目标的“犯罪形象”,让世人相信目标确实有罪。
江青等人在制造伪证的过程中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他们利用了政治力量、人际关系和媚俗手法,为自己构建了一个强大的伪证制造网络。然而,历史的发展终究是不可回避的,他们的罪行最终被揭露。
回顾那段黑暗岁月,我们深切感受到伪证制造背后的邪恶力量。追求公正和真相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我们应该借鉴历史教训,坚守新闻道德,不盲目相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真正成为捍卫公正与真相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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