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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女被介绍卖淫,湖南一男子涉嫌组织未成年人卖淫,受害者怒向法院申诉

导读 本文转自【澎湃新闻】; “万万没想到,这种事会发生在我的孩子身上。”11月10日,16岁少女小菱的爸爸对澎湃新闻说,小菱在13岁时被29岁男子陈某介绍卖淫,并被40岁的男子于某强奸。 判决书显示,湖南宁远县男子陈某2021年开始带女孩…

 13岁少女被介绍卖淫,湖南一男子涉嫌组织未成年人卖淫,受害者怒向法院申诉



本文转自【澎湃新闻】;
“万万没想到,这种事会发生在我的孩子身上。”11月10日,16岁少女小菱的爸爸对澎湃新闻说,小菱在13岁时被29岁男子陈某介绍卖淫,并被40岁的男子于某强奸。
判决书显示,湖南宁远县男子陈某2021年开始带女孩在各种KTV场所进行有偿陪侍和卖淫,涉及13名女孩,均为未成年人,有的还是不到14岁的幼女。
宁远县法院原审以介绍卖淫罪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小菱的家人不服并为此奔走,永州中院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宁远县法院再审。后检察机关以案件事实与原审起诉事实不符、发现漏罪为由变更起诉和补充起诉。2023年10月20日,宁远法院再审改判陈某有期徒刑7年,陈某上诉,目前该案处于二审中。
诱骗:“一个没有感情的杀手”
陈某有两个微信,一个微信名为“一个没有感情的杀手”。
2021年5月,小菱玩短视频App时,陈某通过私信联系上了当时还在读初二的小菱。彼时,因学业压力等,小菱厌学逃课。且由于父母离异,进入青春期的小菱又有些叛逆。对于互联网交友,她毫无防备,更不知社会险恶。
陈某生于1992年,只比小菱的父亲小几岁。小菱家人告诉澎湃新闻,陈某获取了小菱的好感,并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此时小菱不到14岁。
懵懵懂懂的小菱以为自己在交男朋友,没想到,她在步入深渊。
宁远县法院判决书显示,陈某外号“胖胖”,在认识小菱之前,他就从事介绍女孩去KTV有偿陪侍和卖淫的违法活动,他从中抽取提成,陪唱400元一次,他抽取100元。此外,他还介绍女孩卖淫,并抽取70~150元不等的介绍费。
宁远法院再审查明,2021年8月案发时,陈某介绍有偿陪侍和卖淫的女孩多达13人,其中,被介绍卖淫的有3人。而这些女孩均为未成年女孩,年龄最小的2008年出生,比2007年出生的小菱还小。法院认定陈某的违法所得为5.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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