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烟台日报
烟台市卫生部门解析“防艾”关键词
一次性医疗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峰 通讯员 谭晓丹)“凝聚社会力量,合力共抗艾滋”,这是2023年12月1日第36个“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主题。昨日,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就“防艾”话题做出解析,并提醒医疗机构,对未经艾滋病检测、核查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不得采集或者使用,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
“艾滋病病毒侵入人体后,能够破坏人体的免疫系统,让感染者逐渐丧失对各种疾病的抵抗能力,甚至导致死亡,是当前最棘手的医学难题之一,目前尚无有效治愈手段。”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监督八科科长王国彬介绍,艾滋病的传播方式主要为血液传播、性接触传播、母婴传播。
对于如何预防艾滋病,王国彬为市民做了科普:要坚守道德,杜绝不良性行为;洁身自好,拒绝毒品;规范输血程序,避免公用注射器;提早干预,患有艾滋病的孕妇应当及早到规范的医疗机构做母婴阻断。
那么,怎样与艾滋病患者安全共处呢?王国彬介绍,艾滋病患者不仅要面对身体的折磨,也会承受来自社会的精神压力。在面对艾滋病患者时应当给与关爱,不应排斥和歧视他们,同时也要注意自身保护,不公用可能刺破皮肤的用具,如剃须刀、牙刷等,不共用注射器具、纱布、药棉等器具,杜绝无保护性行为。
王国彬说,医疗卫生机构是预防艾滋病传播的重要关口之一,血站、单采血浆站应当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进行艾滋病监测,不得向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血浆。医疗机构应当对应急用血临时采集的血液进行艾滋病监测,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查结果进行核查,未经艾滋病检测、核查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不得采集或者使用,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在艾滋病检测中发现阳性的标本,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及时上报信息。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也将在日常监督执法过程中,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信息报告情况依法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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