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区河道及堤防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河道、水库现状及堤防土质特点,现将辖区内共产主义渠、金灯寺水库的河道堤防、库区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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