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盐阜大众报
滨海县人民法院
15天为企业追回货款20万元
本报讯 (李艳)“法官,真心感谢你们!我们都没想到立案后仅半个月时间,就足额收到了20万元货款,这下我们公司总算能缓一口气了……”近日,滨海某企业负责人将一面锦旗连同感谢信一并送给办案法官,感谢法官快速、高效化解涉企纠纷案件,为企业加速资金回笼、维持良性运转提供法治保障。
被告宁波某公司因工程建设需要向原告滨海某公司购买砼再生石料等建筑材料。双方签订合同后,滨海某公司按约定向宁波某公司供货,但宁波某公司拖欠20多万元尾款一直未付。滨海某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后,向滨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为原告公司办理了保全措施,同时积极与被告公司进行沟通联系,尽可能降低保全对公司经营的不良影响。在与被告公司的沟通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明法理、分析利弊,引导对方认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告公司一改消极态度,一次性支付了剩余款项,原告公司得以在起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拿到了足额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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