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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多前,33岁的刘明,经人介绍结识了32岁的丁小莹,两人都是大龄未婚,一拍即合,很快就结婚了。
婚后没多久,丁小莹就怀孕了,第二年,顺利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这让刘明和父母都十分高兴。
原本,刘明是家里的独生子,一直在一家大型外贸的超市里,做着采购员的工作,待遇非常优渥。
刘明的父母,也都是退休的公职人员,每月有固定的退休金,家境还不错,只是刘明结婚,给了12万彩礼,还有婚宴,花了一大笔钱。
女儿出生后,为了给女儿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刘明决定辞掉这份稳定的工作,自己去创业开一家超市。
刘明有着十来年超市工作的经验,再加上,他的性格稳重,父母二话没说就大力赞成,只有丁小莹强烈反对。
因为,开一家超市最少要50万的启动资金,刘家一次性根本拿不出来,刘明又打听到:夫妻一起去代款的话,需要付出的利息会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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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提议夫妻两人一起去代这个款,丁小莹有些不愿意,就打电话告诉了父母。
丁家父母断然拒绝说:不能跟刘明一起代款,他一看就不是做生意的料,亏了以后还不起钱,还会连累你。
听到父母的话,丁小莹也认为刘明已经30多岁了,不年轻了,是个没什么前途的人,坚决地拒绝了刘明的建议。
刘明便又提出:用刘家160平的房子去代款,不用丁小莹承担任何风险。
可是,丁小莹还是拒绝了,不肯签字,也不准刘明用刘家的房子去代这个钱,要刘明自己想办法解决。
没办法,最终刘明自己一个人去代了款,利息也相对的高出了不少,拿到钱后,刘明就开始早出晚归,忙于创业。
丁小莹在事业上不给刘明帮忙,每天睡到12点才起来,把刚满月的女儿交给刘明的父母照顾,还特意打印了一张照顾女儿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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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里详细列举了,每天几点到几点,刘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照顾孙女,不仅照顾孩子,做好饭菜还要去请丁小莹吃饭。
即使刘母一一照办了,丁小莹还是不满意,动不动发脾气,刘明忍无可忍,提出了离婚。
丁家父母认为:剩女都是优质的,以丁小莹的条件,以后还能找到更好的,便快速离婚,收拾行李,带着女儿搬回了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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