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解放日报
未经同意包裹放驿站 可要求快递员重新送
刘惠宇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3年第22号令),自3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邮政管理局梳理了相关热点问题。
问:快递员没问过我,直接把包裹放驿站了。怎么办?
答: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即将快件投至快件箱或者驿站,用户可以要求快递员重新上门投递。如果仍未上门投递,用户可以通过向企业进行投诉、拨打12305或12345进行申诉、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等方式维护权益。
问:我没收到快递,却显示已签收了。怎么办?
答:收件人可以签字或者其他易于辨认、保存的明示方式确认收到快件,也可指定代收人验收快件和确认收到快件。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
本报记者 刘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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