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湖南湘雅三医院涉嫌私收肝源费的举报引发了社会关注。据患者家属蒋先生称,他的父亲在该医院接受肝脏移植手术时,医生私下索要了10万元现金的肝源费,称将通过红十字会转交给捐献者作为补助。然而,红十字会表示,受捐者并不会向个人缴纳现金。
经过多方投诉和第三方调解,医院最终以补偿款名义退还给蒋先生9.8万元,将这笔现金认定为器官移植费用。
此事一经曝光,引发了社会对器官捐献规范性的关注。红十字会表示,捐赠者确实会得到补助,但这些款项主要来自社会力量,医生私收现金是禁止的。医院方面则表示,已经调解处理完毕,如果患者还有不满,可以继续投诉。
这起事件再次凸显了我国器官捐献制度的漏洞,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医院的监管,确保捐赠者的权益不被侵害。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大家的器官捐献意识,为更多需要器官的人提供希望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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