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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少年溺亡,法院裁定责任归属

导读 15岁的小强、13岁的小海与12岁的小明周末结伴到野外玩耍,却不幸溺亡在一处荒废的鱼塘里,随后家长符某、谭某等人将与鱼塘有关人员一并告上法庭。这起事故应该由谁担责?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两起生命权纠纷案,并给出了答案。 2…

 三名少年溺亡,法院裁定责任归属



15岁的小强、13岁的小海与12岁的小明周末结伴到野外玩耍,却不幸溺亡在一处荒废的鱼塘里,随后家长符某、谭某等人将与鱼塘有关人员一并告上法庭。这起事故应该由谁担责?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两起生命权纠纷案,并给出了答案。
2021年4月11日19时许,工作和居住在儋州市某木材厂的符某、谭某等人发现,小海、小明和小强失踪,便与木材厂工人一起开始寻找。
当晚21时30分许,在某村一处鱼塘发现小孩的衣物后报警。23时许,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陆续赶到现场。次日凌晨1时开始,3个孩子先后被打捞上岸。6月23日,公安机关鉴定意见为3人均符合溺水死亡。之后,符某收到保险赔付款18万元、谭某收到保险赔付款9万元。
经查,涉案鱼塘所在土地权属属某村民小组。该处原为稻田,因常年缺水,不宜种植水稻,1985年以前,何某逢等3人在涉案鱼塘及周边处拓荒挖掘成鱼塘。鱼塘曾被他人承包用于养殖,合同到期后已退回。2016年,何某逢的儿子何某利在事发鱼塘养殖至2017年春节前,此后涉案鱼塘一直无人管理。
事故现场鱼塘共有7个,规模大小不一,面积约62亩,上述3名学生溺死的鱼塘塘主为何某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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