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京青年报
刘海明专栏
捐退款之争:社会伦理心态何以摇摆
刘海明(重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当代社会,契约精神已成为基本的共识。契约是人际交往中的你情我愿,平等、守信和救济是契约的原则。反映到社会生活中,出于同情心接济弱者,是契约精神的生动写照。这方面感人的故事不胜枚举。
不过,由于网络舆论介入,契约精神面临着新的考验。近日,成都2岁女童被狗咬伤事件引起热议,事发后,家属发起200万筹款。由于筹款金额较大、受害人家境等问题引发质疑,千余名爱心捐款者向平台申请退款。10月25日,女童家属称余款将全额原路退给捐赠人,并感谢社会公众在危难之际伸出爱心之手。
女童的不幸遭遇,引发爱心捐赠;捐赠金额多了,痛心的伤势变成了吵嚷的“钱事”,网络平台上就此争论不休。纵观网友的跟帖评论,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意见——
一是有关该不该募捐的争论:“自己孩子被咬,自己一分钱没出,还用多个平台发起筹款,有利用广大网友同情心和爱心之嫌”……
二是有关该不该问责的争论:“平台要肩负起责任,筹款目标应有第三方评估。”“捐款退款全凭自愿,谁有看法?看谁?自己做自己的主就是,谁的责任谁负就是了。”“公开家庭条件,严惩狗主人。”“狗主人和物业都在承担费用。就不应该再消耗大众同情心。”
三是有关该不该悔捐的争论:“直接让狗主人付清费用不就好了,捐了觉得自己被骗了,想要回来不是很正常吗?”“当初为什么捐款?”
四是有关网友该不该围观的争论:“这件事到了这般田地,难道是赖网友?”“退款就退款,哪来的想法,自己捐的款,别人强迫了吗?”
围绕捐退款之争,不得不承认,在200万元的善款问题上,不少网友不再淡定。捐了款的不淡定,超过1300人向平台申请退款;受捐的家属同意把余款全额原路退还,少数围观者依然不依不饶。这样的争吵场面,算得上一次大型的社会伦理心态实验了。
在这次真实版实验场景中,契约精神从硕大的火炬变成了一堆篝火;境遇伦理成为临时的“主流社会伦理心态”,这样的心态似乎变得天经地义起来。
伦理道德作为个人向自己颁布的“法律”,不能随意更改,否则这样的道德准则也就不再具有强制的性质。对于喜欢后悔者来说,的确需要一种为自己的变卦辩护的理论。境遇伦理学说可谓雪中送炭,一时迎合多人的行动之需。
按照境遇伦理学的观点,环境在变化,行动要考虑特殊的境遇,个人的决策是否正当,应交给具体的境遇裁决。至于公认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要像智能控制的红绿灯那样自行调整,不能让这样的准则和规范绑住了自己行动的手脚。
基本的道德准则和规范,经过境遇伦理学说的改造,“道德之根”被剪掉了,只剩下上面的“道德绿叶”。境遇伦理看起来很美,不论做什么,道德真理永远握在自己手上,不合情但合自己的“理”,为舆论场的骚动注入了“燃料”。
一个女童在死神旁边徘徊,让舆论为之牵挂。解囊献爱心者,献出的是个人的一点心意。如果时过境迁,看到和自己一样的爱心人士多了,就有点儿后悔自己献出的爱心,觉得不能让受害者“因祸得福”,更不能让受害者因此“赚大了”。把这样的理由当作另一种正当的借口,申请退款或者在社交媒体平台“叽叽喳喳”,反倒有点让人意外了。
人类文明,在于人有能力为自己制定规则,没有规则的人类,就不可能走出原始森林,通过彼此协作缔造真正的文明成果。制定规则难,遵守规则更难,遵守规则既关乎面子,更关乎公正。如果规则变成了“面团”,随意拿捏都行的话,规则家族随时都在发生“交通事故”,伦理道德就从“恒星”变成了“行星”,它们也就贬值太多了。
道德准则和规范没了定力,人心就容易动摇,见不得不道德的事情,也见不得吃亏沾光的事情,更见不得复杂的事情。这三个“见不得”如果集中在一个人身上,我们会说这个人过于任性;如果集中在一些人或一个群体身上,我们只能说,这是社会伦理心态不成熟的表现。
不成熟的社会伦理心态,必然像飘浮在半空的气球,在正义和“涂层正义”之间来回摇摆,自己变得焦虑,围观者也看得眼花缭乱。社会风尚要给人以鼓舞,就需要整个社会的伦理心态少点沸腾,少点飘忽,要把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当作我们的行动指南针,远离舆论磁场引力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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