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新华社
遭受到家庭暴力时应当怎么办?跟踪尾随、威胁恐吓……精神暴力是否属于家庭暴力?难于收集证据,受害人又该如何举证?
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结合审判实践以案释法,帮助家庭暴力受害人用“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一法律武器更好保护自己。
签发保护令的证明标准是“较大可能性”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该制度的创设目的在于对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作出快速反应,保护申请人免遭危害。
典型案例中,妻子李某自述曾多次遭到丈夫龚某的暴力殴打。但其仅能提交一些身体受伤的照片和拨打报警电话的记录。为保障人身安全,李某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听证过程中,龚某认为受伤照片是李某本人摔跤所致,报警系“小题大做”,其并未殴打李某。人民法院认为,虽然李某提供的照片和拨打报警电话的记录并不能充分证明其遭受了龚某的家庭暴力,但从日常生活经验和常理分析,该事实存在较大可能性。最终,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2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明标准是“较大可能性”,而不需要达到“高度可能性”。此规定比一般民事案件中待证事实需具有高度可能性的证明标准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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