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辉县市峪河镇孔庄村的刘女士没弄明白一件事:经鉴定,拿菜刀砍了她母亲三刀的蒋某某患有精神疾病,既然蒋某某患有精神疾病,为何还能一人独自经营手机店,与顾客交流时对答如流?
12月12日,辉县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回复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称,他能理解刘女士的疑问,但鉴定报告显示蒋某某作案时确实患有精神疾病。此外,该局曾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蒋某某移送检察院,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不予批捕。目前,蒋某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还在侦查。
刘女士的母亲和蒋某某是邻居。监控视频及录音显示,8月6日下午5时许,刘女士的母亲和蒋某某在村内小巷发生口角。蒋某某返回家中,拿着菜刀冲了出来,朝刘女士的母亲肩部连砍数刀,后被村民拦下。蒋某某边砍边表示,她患有精神疾病,杀人不用承担责任。接着,刘女士的母亲被蒋某某家人送至镇卫生院治疗。刘女士报警后,峪河镇派出所介入调查。
8月6日,蒋某某持菜刀砍伤刘女士母亲。受访者供图
治疗10天后,刘女士的母亲出院回家静养。辉县市公安局出具的鉴定书显示,其左肩上有两处伤口,一处长6厘米,一处长3.3厘米,属轻微伤。
案发后,刘女士发现蒋某某未被羁押。民警告知她,精神鉴定报告显示,蒋某某情感反应不协调,案发时精神分裂,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疾病患者砍人时知道自己患有精神疾病,作案不用承担责任?”刘女士称,她不认同精神鉴定报告,向多个部门反映。11月,辉县市警方刑拘了蒋某某,没多久,蒋某某又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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