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三亚日报
吉阳区加强物业管理机构信用等级管理评价
推行“信用+物业管理”分级分类监管
本报讯(记者 冯晨阳)近日,吉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物业管理机构开展信用等级管理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要求,促进物业管理机构健康发展,助力吉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等级管理评价主要从物业管理区域内有无因物业服务原因发生重大群体事故,以及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物业服务标准合同约定,如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擅自改变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擅自占用、影响业主共同利益等方面综合评价。
截至目前,吉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完成20家小区物业机构信用等级管理评价工作。经考核,7家小区物业管理机构诚信评价等级为A(优秀),6家小区物业管理机构诚信评价等级为B(良好),4家小区物业管理机构诚信评价等级为C(合格),3家小区物业管理机构评价等级为D(不合格)。
吉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实施差异化监管,对评级优秀和良好的物业管理机构减少检查频次,同时将评级为D的物业管理机构作为日常监督检查或抽查的重点,适当增加监督抽查频次,且本年度内不得参评小区物业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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