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经过调解员调解,对方同意赔付。我不仅能先拿到钱继续治疗,还省去了开庭审理的麻烦。”12月25日,在秦皇岛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市民高江(化名)签下了调解协议书。
去年7月,高江骑电动车与一辆汽车相撞造成腿部受伤,治疗花费9万多元,除汽车车主垫付的2万元和交强险赔付的1.8万元,其余部分均为他自己垫付。因还未做伤情鉴定,商业保险尚未完全赔付。今年11月,他到海港区人民法院起诉车主和保险公司,要求先行赔付自己垫付的费用。案件首先被转交至秦皇岛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扣除汽车车主及保险公司垫付费用,高江拿到了4万多元赔偿。
为探索建立专业高效、便捷利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今年5月,由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秦皇岛市司法局、秦皇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市分行等部门推动成立的秦皇岛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运行。
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秦皇岛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把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抓手,通过建立线上线下多元调解机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金融消费投诉跟踪评价机制、典型案例反馈机制,明确调解范围、调解程序、调解模式、诉调对接、司法确认、执行阶段等实际操作流程规范,切实给群众提供化解金融纠纷“最佳方案”。
“调解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中立、专业的优势,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的角度出发,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提供调解方案,并通过司法确认,可有效防范矛盾纠纷激化升级。”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庞德君说,目前,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建立简易调解、专家调解、小额纠纷快速处理、司法确认等机制,可为消费者和金融机构提供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合规高效的纠纷调处服务,助力营造和谐理性的金融消费环境。
截至11月底,秦皇岛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累计调解金融合同和服务纠纷91件,涉及金额3200多万元,为金融消费者节约诉讼成本49万元。(焦阳 胡月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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