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西安中院的一则布告引发关注。西安中院这则发布于1月9日的布告,宣布对两名故意杀人犯执行死刑。
记者注意到,两名故意杀人犯均系因生活不顺,对社会不满遂产生了杀人想法。其中,故意杀人犯吴泓儒,出生于1999年,犯案时22岁;故意杀人犯朱龙龙,出生于2000年,犯案时20岁。
西安中院发布的布告显示,故意杀人犯吴泓儒,男,24岁,1999年11月15日出生于甘肃省宁县。吴泓儒因自身原因,长期对社会不满,遂产生杀害女性的想法,并为此先后购买了羊角锤和匕首。2021年7月10日16时许,吴泓儒携带购买的羊角锤和匕首来到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西安交通大学南门附近伺机作案。
当日19时25分,吴泓儒在持羊角锤先后砸伤两名女性被害人后,在距西安交通大学南门东约50米处,再次持羊角锤向过路的王某某(殁年33岁)侯某某夫妇和女儿王某行凶。过程中,侯某某被吴泓儒持羊角锤砸击头部致轻微伤,王某某上前阻挡时,被吴泓儒持匕首先后刺中腹部和胸部,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因肺脏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此后,吴泓儒还欲对路人行凶时,被随后赶来的保安和群众制服,后被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西安中院1月9日发布的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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